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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泥稳定碎石拌合站材料的检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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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二公司 文章来源:拌和网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6/10/19 10:43:54 |
水泥稳定碎石拌合站材料的检验: 水泥:甲供检验频率≤200t/批,合格后方可使用,水泥必须3月内用完,否则应重新试验,合格后准用,否则降级使用或废弃处理。 碎石:资源性检验:新建立的开采加工基地或者生产水稳碎石达到40000 m3时按《基床表层水稳碎石技术条件》3.2~3.4条的要求,由业务管理部门认可的单位对成品进行检验。 生产检验:碎石选用开山块石经破碎筛选而成。粒径大于1.7mm颗粒的洛杉矶磨耗不大于30%;粒径大于1.7mm颗粒的硫酸钠溶液浸泡损失率不大于6%;粒径小于0.5mm的细颗粒的液限不大于25%,塑性指数小于6;不得含有粘土及其它杂质。每生产2000m3水稳应进行现场粒径级配、不均匀系数、粘土及杂质含量检验。 水:采用清洁水,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水稳碎石拌合生产;做好储水池防污染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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